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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家单位被认定为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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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6家单位被认定为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 |
日前,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公告,认定6家单位为国家局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。
这6家单位分别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、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、福建省药品检验所、广州市药品检验所、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和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,承担《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》规定的全部微生物、卫生化学和毒理学检验项目。以上许可检验机构检验资质有效期4年。公告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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